2008年2月27日 星期三

何謂CIS

一、企業識別系統CIS(Corporate Identity System,以下簡稱CI或CIS)

一般來說,企業識別系統(CIS)由三個要素(子系統)構成,即
‧理念識別系統(Mind Identity system, 以下簡稱MI或MIS)
‧行為識別系統(Behavior Identity system,以下簡稱BI或BIS)
‧視覺識別系統(Visual identity System,以下簡稱VI或VIS)

這三個要素既獨立發揮作用,又相輔相成並最終融合為一個有機的整體。目前,國內大多數企業尚不能充分實現CI系統的整體化運作,許多企業對不同CI要素本身的作用認識不清,在其運作方式的把握上存在著不足,最為典型的有以下幾種:

(1)理念識別(MI)常常止於口號化。
雖然設計了一系列條文化的理念信條,但僅僅當作對外宣傳的口號,而沒有通過教育培訓和文化建設把它內化為組織成員共的價值觀,因而理念系統的建立只能流於形式,無法真正發揮作用。
(2)忽視行為識別(BI)的重要作用。
由於沒有一套有效的行為識別系統來加以推行,企業理念無法轉化為有生命的行為,從而導致CI戰略的失敗。
(3)誤把視覺識別(VI)當CI。
為追求“速效”而片面強調VI,把CI成了一種“企業化妝術”,結果,企業很快更換了一套外包裝,可其他方面依然如故,這無疑失去了導入CI的真正意義。

  從當前企業的實際情況看,在上述三個問題當中,危害最大的就是對行為識別的忽視以及措施乏力,這是造成許多企業的CI導入淺表化和短期化的最普遍的原因。

二、強化行為識別(BI)是企業成功實施CI戰略的保障
  從某種意義上說,CI系統中MI、BI和VI的關係,就仿佛一個人的心靈、行為和儀錶。一個形象完美的人應該同時具有美麗的心靈、高尚的行為和英俊優雅的儀錶。人的行為是由其思想(心靈)所支配的,而一個人形象的好環,最終取決於它的行為,也就是取決於它如何做事。企業形象也是如此,社會公眾和消費者對企業的認知歸根結底取決於企業“如何去做”。

  理念識別(MI)是CI系統的基本精神所在,它處於最高決策層次,是系統運行的原動力和實施的基礎。但是無論從管理角度,還是從傳播角度來看,理念僅僅代表著某一企業的意志和資訊內核。企業理念是精神化的、無形的,但是受企業理念支配的企業行為識別(BI)是可以體現出來的、有形的。如時理念不能在行為上得到落實,那它就只是一些空洞的口號,流於形式。同時,企業視覺識別(VI)的內涵出是由企業的BI所賦予的,通過VI所產生的聯想便是企業的BI(即如何去做)。如果一個企業的產品和服務品質低劣,無論口號喊得如何漂亮,廣告做得如何誘人,也無法得到社會公眾的認可,更談不上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。只有將企業理念化成每一位員工精神的一部分,貫穿到員工的一言一行,企業的面貌才能煥然一新,才能賦予VI富於魅力的內涵,才會得到社會公眾的認同,企業CI戰略的實施才能夠卓有成效。

  由於行為識別的這種獨特的作用,決定了企業在導入CI時必須把企業及其員工的行為習慣作為突破口和著力點,通過不斷打破舊的不良習慣,建立新的行為模式,從而實現真正的觀念轉化和水準提升。就成為現階段我國企業實現CI戰略的重點。當然,企業要做好BI建設決非易事,必須對行為識別系統的構成和目標有全面透徹的認識,在此基礎上,抓住關鍵,全力推進。

參考資料:http://www.wci.cn/ShowArticle.asp?ArticleID=2567

何謂視覺傳達

視覺傳達(Visual Communication )
透過眼睛的傳達稱為視覺傳達。視覺傳達的要素是文字與影像。
影像(image)是形與色的綜合性視覺對象,包含文字以外可見的各種『像』,如照片、繪畫、圖形、具體的、抽象的、所有的視覺pattern(圖樣、模樣),都是影像;除了可讀的文字記號以外,由視覺直接知覺到的一切就是影像。
影像是主觀且為瞬間的反應,故影像的表現可以分為『形』與『色』兩方面來考慮。對形的問題,必須是能引起注意與興趣的獨特之形;對色彩而言,其效用應該是能夠把形直接而正確的傳達,同時並能表達色彩所引起的氣氛和感情。

簡單來說,視覺傳達,最主要是靠人類的視覺感官來衡量其得到的心理層面,例如:紅色代表熱,速度,警告意味濃。青色代表冷,浮動,不安定。利用這些特性加上設計,讓生活中對事物的感官更明確,這就是視覺傳達。

參考書目:
陳俊宏、楊東民,視覺傳達設計概論。台北:全華科技圖書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