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27日 星期三

何謂視覺傳達

視覺傳達(Visual Communication )
透過眼睛的傳達稱為視覺傳達。視覺傳達的要素是文字與影像。
影像(image)是形與色的綜合性視覺對象,包含文字以外可見的各種『像』,如照片、繪畫、圖形、具體的、抽象的、所有的視覺pattern(圖樣、模樣),都是影像;除了可讀的文字記號以外,由視覺直接知覺到的一切就是影像。
影像是主觀且為瞬間的反應,故影像的表現可以分為『形』與『色』兩方面來考慮。對形的問題,必須是能引起注意與興趣的獨特之形;對色彩而言,其效用應該是能夠把形直接而正確的傳達,同時並能表達色彩所引起的氣氛和感情。

簡單來說,視覺傳達,最主要是靠人類的視覺感官來衡量其得到的心理層面,例如:紅色代表熱,速度,警告意味濃。青色代表冷,浮動,不安定。利用這些特性加上設計,讓生活中對事物的感官更明確,這就是視覺傳達。

參考書目:
陳俊宏、楊東民,視覺傳達設計概論。台北:全華科技圖書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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